2月1日,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印發了《咸寧市住房公積金中心關于開展“商轉公”貸款業務的通知》。
“商轉公”,全稱是商業性個人住房按揭貸款轉為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是保障繳存職工合法權益的一項住房公積金便民業務。
據悉,武漢都市圈內其他城市均開展了“商轉公”貸款業務,并且咸寧廣大繳存職工強烈期盼開通“商轉公”貸款業務。在我市住房公積金資金使用率處于安全合理范圍、當前資金流動性充足情況下,我市于日前開通“商轉公”貸款業務。
據了解,職工進行“商轉公”,需要“先還后貸”。具體來說,申請職工能夠自籌資金先結清商業銀行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借款,同時商業銀行同意申請職工提前結清借款,并出具原貸款余額及剩余貸款期限的證明,然后再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此外,“商轉公”申請人為本市區域內的住房公積金單位繳存職工,原商業性貸款為本市區域內商業銀行發放的個人住房按揭貸款。
(鎮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