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咸寧市推動資源服務平臺下沉管理辦法》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咸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咸寧市推動資源服務平臺下沉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范資源、服務、平臺下沉,推動更多服務事項就近辦、便民辦,實現更多高頻服務事項家門口辦,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服務事項,包括依申請辦理的行政權力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
本條所稱行政權力事項,包括行政許可、行政確認、行政裁決、行政給付、行政獎勵、行政備案及其他行政權力事項。
本條所稱公共服務事項,包括公共教育、勞動就業、社會保險、醫療衛生、養老服務、社會服務、住房保障、文化體育、殘疾人服務等領域依申請辦理的服務事項。
第三條 全市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含部門管理機構),列入黨委工作機關序列依法承擔行政(公共服務)職能的部門,在黨委工作機關掛牌承擔行政(公共服務)職能的機構,法律、法規授權履行行政(公共服務)職能的其他組織(以下統稱職能部門)服務事項基本清單編制、高頻服務事項下沉、平臺建設、資源服務保障等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資源、服務、平臺下沉應當遵循黨委領導、政府主導,依法依規、高效便民,動態調整、分級管理的原則。
第二章 工作職責
第五條 市政數局主要履行下列職責:
(一)組織協調全市服務事項基本清單及高頻服務事項下沉清單的相關工作;負責市本級服務事項基本清單及高頻服務事項下沉清單的編制、審核、調整、公布、監督評價等工作,對服務事項進行動態管理;指導、協調、督促各縣(市、區)完成本級及轄區內鄉鎮(街道)、村(社區)服務事項基本清單及高頻服務事項下沉清單的編制、審核、調整、公布、監督評價等工作;
(二)統籌推進全市政務服務工作,建立健全全市政務服務責任和標準體系,完善政務數據共享協調機制,組織推進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建設,指導、協調和督促各縣(市、區)、各職能部門提供優質、規范、高效的政務服務。
第六條 市級相關職能部門主要履行下列職責:
(一)根據省級服務事項基本目錄,編制和修訂本系統服務事項基本清單,研究確定本系統高頻服務事項下沉清單,對服務事項進行顆?;崂?、標準化設定,統一服務事項共性要素,編制辦事指南模板;
(二)指導、督促各縣(市、區)職能部門服務事項基本清單及高頻服務事項下沉清單的編制、審核、調整、公布、監督評價等工作;
(三)強化行業領域流程優化、業務指導、人員培訓、經費及信息化技術等保障。
第七條縣(市、區)政數局主要履行下列職責:
(一)統籌推進本地資源、服務、平臺下沉工作,指導、協調、督促本地各職能部門、鄉鎮(街道)為企業群眾提供更加優質、規范、高效、便捷的服務;
(二)組織協調本地服務事項基本清單及高頻服務事項下沉清單的編制、審核、調整、公布、監督評價等工作,對服務事項進行動態管理;做好培訓指導、配套保障和風險防控等工作。
第八條鄉鎮(街道)主要負責本級服務事項落地、窗口日常管理、幫辦代辦事項統籌等具體工作,接受上級管理部門指導和監督。
第九條 村(社區)主要負責下沉服務事項落地和群眾評價反饋等工作。
第三章 清單編制、調整與公布
第十條 根據省級服務事項基本目錄,認領本級應當承接的服務事項,編制修訂本級服務事項基本清單。除省級通用實施規范固化的事項名稱、編碼、設立依據、申請材料、流程環節、辦理時限等共性要素全市統一外,實施主體、受理條件、到辦事現場次數、辦理結果、數量限制等與事項辦理密切相關的要素也需實現全市統一。
依法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全部納入清單管理,清單之外一律不得違法實施行政許可。
第十一條 市、縣兩級對照服務事項基本清單,圍繞企業從準入到退出、自然人從出生到死亡全生命周期,聚焦養老、醫療、教育、就業、社會保障、社會救助等領域高頻服務事項,深入基層調研,全面收集企業群眾需求,分層分批梳理目前鄉鎮(街道)、村(社區)正在辦理的高頻、中頻、低頻事項。對基層沒有辦理需求的事項在下沉目錄中予以刪除,對重復事項予以合并,對企業群眾關心、基層需求迫切且有承接能力的高頻服務事項,提出下沉意見,形成擬下沉事項清單。
擬下沉的高頻服務事項,先由市、縣相關職能部門召開黨組(黨委)會議集體研究,經報本級黨委、政府分管領導審閱同意后,報同級政數部門匯總。由政數部門按程序提交本級政府常務會議集體研究決定后公布實施。
第十二條各級營商辦會同政策主管部門,深化惠企惠民政策“免申即享”平臺建設,分批確定“免申即享”項目清單,經本級政府同意后公開發布實施。
凡屬“免申即享”清單事項,不再報市、縣政府審批,無需向財政部門發函申請,全部由各級政策主管部門按時全額兌現。
第十三條服務事項基本清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進行調整:
(一)因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其他設定依據立改廢釋,需要新增、取消、下放或者變更的;
(二)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決定取消、下放,需要對應取消或者承接的;
(三)因機構職能調整或者改革,需要新增、取消或者變更的;
(四)在實際工作中發現需要新增的。
高頻服務事項下沉清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進行調整:
(一)因服務事項基本清單調整,需要對應調整的;
(二)企業群眾反應強烈需要新增的,或者需求不高需要取消的;
(三)相關職能部門對下沉事項開展質效評估需要調整的。
市委、市政府認為有必要,可對服務事項基本清單及高頻服務事項下沉清單另行組織調整。
第十四條政數部門會同有關職能部門編制各業務系統服務事項辦事指南,逐項明確事項辦理要素。辦事指南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列明所需材料名稱、材料類型、來源渠道、材料份數和規格、受理標準、是否需要電子材料、辦理地點、咨詢電話、投訴地址等信息;提供常見問題解答、示范文本、格式樣表等信息,杜絕模糊條款和兜底條款;不同層級、不同區域間同一服務事項的辦事指南,基本要素、內容應當保持一致;
(二)形式直觀、通俗易懂,鼓勵提供“白話版”“圖例版”“視頻版”等多種形式的辦事指南。
相關職能部門對辦事指南的準確性負有主體責任,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交辦事指南以外的申報材料或者自行附加辦理條件,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交湖北政務服務網已標注“免提交”的材料。
第十五條服務事項基本清單、高頻服務事項下沉清單和辦事指南應當通過本級政府門戶網站、職能部門網站以及互聯網、電視、報紙等媒體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鄉鎮(街道)、村(社區)應當將本級服務事項基本清單、高頻服務事項下沉清單和辦事指南在辦事大廳(可采取滾動電子屏、運用小視頻、印制宣傳冊、公示欄張貼等多種形式)予以公布。
堅持線上線下標準統一、同源發布、同步更新。
第四章 窗口平臺建設
第十六條推動市、縣、鄉三級實體大廳標準化建設,政務服務辦事大廳統一名稱、統一場所標志、統一運行模式,規范設置、合理布局,設施完善、擺放有序、環境整潔,引導清晰明確,示范文本、樣表、展品簡明易懂,嚴禁張貼各類商業廣告。
原則上服務事項全部集中在政務服務辦事大廳統一辦理,須由企業群眾到現場辦理的事項做到只進一扇門、能辦所有事。對不能集中辦理的事項推行負面清單制度,由政數部門統一公布本級進駐事項負面清單。
根據企業群眾辦件頻率、辦事習慣、辦件時長、窗口負荷等情況,動態優化調整大廳布局、窗口設置,提高受理、辦理效率,減少排隊時間。
第十七條設立綜合窗口,推行全科政務服務,實施“一網、一門、一窗、一次”改革,對簡單即辦類業務,由受理人員進行審核,要件齊全的當場辦結;對業務復雜、需要承諾、上報類業務,由受理人員初審后流轉至后臺審批辦結,企業群眾可以在統一出件窗口領取所辦證照,也可以選擇通過郵寄方式免費送達。
原則上除省級以上部門有明確要求暫不宜納入綜合窗口的事項外,市、縣兩級其余事項均應當納入綜合窗口,實現“一窗通辦”。鄉鎮(街道)、村(社區)所有事項均要納入綜合窗口,實現“一窗通辦”。
職能部門應當依法授權政務服務機構直接完成業務辦理。不宜直接授權的,應當通過在線審批或者其他有效方式開展業務辦理。
對重點區域、重點項目有針對性地提供個性化、定制化服務,設置“辦不成事”反映窗口,為“辦不了”“很難辦”“不給辦”的事項提供兜底服務。
第十八條對跨部門、跨行業、跨層級的關聯性服務事項,應當按照群眾眼中的一件事標準統籌組織、梳理集成,制定發布一件事清單,編制服務指南。根據職責分工,明確一件事牽頭部門,推行一套申請材料、一張申請表單、一個窗口受理、后臺并聯審批、統一窗口發證,實現線上“一網通辦”、線下“只跑一次”的線上線下一體化主題集成服務。
對基層企業群眾有辦理需求的主題式服務,可延伸至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辦理。
第十九條選優配強派駐辦事大廳工作人員,派駐人員接受派駐單位和本級政數部門雙重領導。派駐單位負責編制、職級、待遇等工作;政數部門負責日常管理、服務規范、績效考核、業務監督,定期將派駐人員考核結果反饋至派駐單位,考核結果作為派駐人員職級晉升、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
第二十條政數部門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建立健全服務培訓制度,定期開展日常培訓,加強專項業務培訓,提升工作人員規范服務、政策理論、綜合素質、業務辦理水平,培養復合型窗口工作人員,相關職能部門對業務培訓提供支撐。
第二十一條聚焦服務咨詢、受理、辦理、反饋、評價等全過程,規范提升線上線下全流程辦事服務。加強申報輔導,做到業務咨詢引導熱情、專業、全面,確保一次性告知到位。強化事項受理首問負責、服務承諾、限時辦結制度,杜絕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復證明,落實容缺受理要求,做到實時推送辦理進度,隨時可問可查。
第五章 線上平臺建設
第二十二條建設完善覆蓋全域、左右聯通、上下銜接的政務服務一張網(即全市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除國家另行規定以外,職能部門不得新建業務專網,已建成的原則上應當分類并入湖北政務服務網。
按照“應上盡上”的原則,推進服務事項全面網上運行,實現群眾外網申報、審批線上流轉、結果線上可查。
相關職能部門對網上站點實行動態調整,確保鄉鎮(街道)、村(社區)網上站點全覆蓋。鄉鎮(街道)、村(社區)服務事項應當全部接入政務服務網。
第二十三條依托鄂匯辦平臺,建好“寧好辦”移動端,實現網上服務事項與“寧好辦”移動端有效銜接,推進教育、住房、公安、人社、醫療健康、社保、交通、文旅等領域高頻服務事項與應用在“寧好辦”移動端或者在縣(市、區)網上分廳辦理。推動“寧好辦”移動端身份證、營業執照、不動產證等高頻電子證照亮證應用向基層延伸。推廣“人工視頻客服”應用。
第二十四條積極探索實施政務服務工作新模式,推進流程優化再造,進一步減時限、減材料、減環節。探索通過歷史數據自動填充、電子證照自動關聯、減少頁面跳轉等技術手段,推動系統簡便易用、操作靈活。
對能夠通過部門之間信息共享獲取的材料,不得要求企業群眾提供,但可要求企業群眾予以確認;對確認已發生合法變更的,應當以變更后的材料為準更新數據。
第二十五條市政數局牽頭全市12345熱線平臺規劃建設、運行管理,優化平臺架構,完善12345熱線受理、派送、辦理、督辦、回復、滿意度測評、公布、考核等工作流程,建立訴求分級分類辦理機制。
原則上除110、119、120等緊急熱線外,實現企業群眾訴求12345“一號響應”,提供7×24小時全天候人工服務。
強化數據共享、匯聚、分析,為黨委、政府分析研判、科學決策提供數據支撐和參考依據。
第二十六條政數部門會同營商辦、本地新聞媒體,定期安排相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在線接聽12345熱線,解答群眾問題。無法當場解決的,現場記錄后,由相關職能部門安排人員當天前往調查,12345熱線平臺跟蹤督辦,新聞媒體向社會公示工單辦理情況。
第六章 服務便民化
第二十七條依托村(社區)黨員群眾服務中心,整合黨建、治理、服務等功能,推動實現辦公場所最小化、服務功能最大化,形成以村(社區)黨員服務中心為基本陣地的綜合服務設施布局,提升村(社區)便民服務能力。
依據編制的相關規劃,因地制宜推進小區“紅色驛站”、鄰里中心、村灣陣地等黨群服務站點建設,完善配套服務設施,推動便民服務向小區(村灣)延伸。
第二十八條靈活設立“政務+金融(郵、商、醫)”合作服務網點,支持有條件的地區推進24小時便民服務自助終端和服務專區建設,對標準化創建成績突出的地區予以資金支持。協調一批個人征信、房產登記信息查詢等自助終端設備和天然氣、公交卡、社??ǖ缺忝癯渲翟O備下沉到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村(社區)黨員群眾服務中心、銀行網點、郵政網點、醫療站點、商業綜合體、集貿市場、功能園區等人群密集場所,并適當配備導服導辦人員。
第二十九條發揮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落實黨員干部直接聯系服務群眾“四全”工作機制,針對孤寡、殘疾、重癥、烈屬、年邁等特殊群體,按照“就近、就熟”原則,依托村(社區)黨員干部、社區工作者、網格員、志愿服務者等開展幫辦代辦服務。在各便民服務中心(站、點)公開欄、宣傳欄等公示幫辦代辦制度、人員名單、聯系方式及服務范圍等內容。
整合群團組織志愿服務資源,定期開展健康義診、普法宣傳、心理咨詢等特色鮮明的主題志愿服務活動。
發動鄉賢能人、愛心人士等社會力量,通過出資出力等方式,興辦幸福食堂、日間照料中心,推動群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
第七章 配套保障
第三十條 加大鄉鎮(街道)放權賦能力度,動態調整街道和經濟發達鎮賦權事項,做好賦權事項承接工作,加強對賦權事項運行情況的管理和監督。深化基層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有序推進“一支隊伍管執法”。
優化整合鄉鎮機構編制資源,加大鄉鎮公務員和事業編制人員招錄(聘)和交流力度,逐步補齊鄉鎮空編缺員。
整合鄉鎮、村公益性崗位,增加應急、衛生等工作力量。
第三十一條完善街道吹哨派單機制,落實街道“大工委”、社區“大黨委”聯席會議制度。推行黨建引領下的小區黨支部、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三方聯動”工作機制,常態化開展小區“圓桌會”“星空夜話”。
實施村灣黨建“根須工程”,建強村灣黨支部,組建村灣理事會,常態開展村灣夜話,廣泛發動群眾決策共謀、發展共建、建設共管、效果共評、成果共享。
第三十二條持續選派市、縣機關年輕干部到鄉鎮(街道)工作和掛職鍛煉,持續抓好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選派管理。深入開展院士專家企業行、“科技副總”服務中小微企業、“博士服務團”等活動,持續實施“三支一扶”計劃、“一村多名大學生”“一村一名大學生村醫”計劃、“基層專業技術人才奉獻崗位”計劃,推進科技、文化、法律、教育、衛生等領域專業人才深入基層開展服務。
第三十三條全面落實以財政投入為主的穩定的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制度,市、縣財政按照比例分擔,足額安排預算。依法需要村(社區)協助辦理的有關服務事項,相關職能部門應當提供相應經費保障和必要工作條件。
完善多元化經費籌措機制,通過政企合作、共駐共建、購買服務、社會捐贈等多種方式解決資金、場所、設備設施不足問題。
第八章 監督評價
第三十四條政數部門會同人社、民政、市場監管等相關職能部門組建工作專班,定期對高頻服務事項下沉清單開展質效評估。對群眾反映較好的下沉事項予以保留,對群眾需求不高的下沉事項予以取消,對基層反應強烈需要新增的,嚴格依照法定程序及時公布實施。
第三十五條相關職能部門“一把手”定期以工作人員身份“坐窗口”,親自受理企業群眾的審批服務事項,全流程參與審批服務,從中發現流程不優、運轉不暢等問題。以企業群眾身份“走流程”,采取親身辦、代理辦、陪同辦等形式,從事前咨詢到表格填寫,從取號、排隊辦理到事項辦結,全程體驗辦事流程,特別是網上辦理事項要從注冊登錄開始全流程體驗,從中發現辦事不便、效率不高等問題,研究簡化、優化辦事流程的具體措施。
第三十六條政數部門組織開展公眾參與服務事項評價工作,建立便民服務“好差評”制度。
(一)有關職能部門服務事項的辦理情況,全部納入“好差評”評價范圍,評價結果與工作人員考核相掛鉤;
(二)為企業群眾提供評價器、政府網站、電話、二維碼、自助終端等多種評價方式,實現現場服務一次一評,網上服務一事一評;
(三)對企業群眾評價結果為“差評”的,有關職能部門應當在7日內完成核實整改。對訴求不合理、缺乏法定依據的,應當做好解釋說明,做到差評投訴件件有整改、有反饋;
(四)建立“好差評”數據生成、歸集、傳輸、分析、反饋機制,實現評價內容同標準提供、評價結果自動生成、評價結果同源發布、差評整改在線反饋。
第九章 附 則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在實施過程中,法律、法規、規章以及上級政策有新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